医院导视标牌系统设置标准设计规范

医院导视系统设置标准医院标识系统设计规范

医院导视系统设置标准医院标识系统设计规范 第一章医院标识牌设计中导视系统设置标准规范 第一条医院引导标识是医院现代化建设中不可缺少的重要组成部 分。为进一步规范医院引导标识的设置,依据国家标准:《标志用公 共信息图形符号》、《消防安全标志》、《道路交通标志》、 《安全标志》,以及地方标准:《公共场所双语标识英文译法通则》、 《公共场所双语 标识英文译法第 5 部分医疗卫生》,市卫计委组织有关方面专家, 编 制了《医院引导标识设置标准》,以供市辖区内一级及以上医疗 卫生 机构在实施新建、改扩建工程和规范医疗卫生服务场所双语标识 (中文、英文)中参照使用。 第二条本标准所称医院引导标识是指设置在医院院区内门诊、急 诊、病房、辅助检查、手术等病人可及空间所设置的各种具有指示性、 引导性和警示性的标识和标牌。 第三条医院引导标识所使用的文字应采用中文和英文两种。其英 文译法按照《公共场所双语标识英文译法通则》和《公共场所双 语标识英文译法第 5 部分医疗卫生》执行。 第四条引导标识如使用图形符号,其图形符号应使用国家标准图 形符号。以下的图形符号可供各医院参照使用: 1、公共信息图形符号。按照国家标准——标志用公共信息图形符 号 第 1 部分和标志用公共信息图形符号第 6 部分:通用符号和医疗 保健符号国家标准执行。 2、消防安全标志图形符号。按照国家标准——消防安全标志(国 家 1/6标准)执行。 

Copyright © 北京双鱼 · All Rights Reserved. 京ICP备2022021329号-1